关于对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理的通报

 

 

 

 

 

    

 

咸政建建发[[2017]65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企业:

省住建厅9月11日至13日对我市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执业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检查组共抽查了在我市执业的10家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企业完成的20个招投标项目。检查过程中,大多数企业能够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受检项目的档案资料,认真听取检查组的反馈意见。但仍有个别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成果文件编制人不按要求到场,无法按时提供档案资料,充分暴露了企业管理混乱,质量意识淡薄,执业行为不规范的问题。经研究,现决定对相关企业做出以下处理:

一、对在检查中无法及时提供完整档案资料的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二、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管理混乱,项目重要档案资料丢失,编制人员不按要求到场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暂停企业在咸执业资格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