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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起陕新建保障房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造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7年4月10日 | 浏览1139 次] 字体:[ ]

4月7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根据我省《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在重点推进地区将达到20%以上,2025年全省范围将达到30%以上。

《意见》指出,要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大力推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力争到2020年,装配式公共建筑、商品住宅试点示范规模达到200万平方米;装配式农房示范规模达到20万平方米;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城市1~2个,省级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城市2~3个。按照经济、产业、自然条件和绿色建筑发展等情况,我省将各地分为重点推进地区、积极推进地区和鼓励推动地区,对其实施分类指导推动。

2017年6月30日起,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和财政资金、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房建工程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引导企业创新施工组织方式,提升装配施工水平;推行工程总承包,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推进建筑全装修;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技术水平;健全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实行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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