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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前20名排序办法》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7年12月11日 | 浏览1039 次] 字体:[ ]

一、修订目的

现行《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前20名排序办法》,由省造价总站和造价协会于2011年共同发布,2016年局部修订,作为排序活动的基本标准与基本遵循,执行7年来,对于排序活动规范进行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随着排序活动的深入开展,随着社会与行业对于“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20强企业”认知度与认可度越来越高,无论企业申报还是总站与协会评审,均已显示出现行《办法》已不相适应工作的需求。突出的问题主要是:一,评价指标过于单纯,仅仅以营业收入为依据,排序的结果只能表明企业经营规模的大小,不仅不利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更无法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二,对营业收入的界定还缺乏更加科学的界限;三,评审工作发挥行业专家的作用不够。因此,在系统总结排序活动开展7年来工作的基础上,认真修订《办法》,不仅十分必要,也十分紧迫。应通过修订《办法》,并得以认真实施,以达到以下目的:

第一,引导、鼓励、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将“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20强企业”,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品牌企业

第二,引导、鼓励、支持企业大力实施转型升级,加快由规模扩张型向品质效益型转变的步伐;

第三,引导、鼓励、支持企业强化诚信经营,将实施品牌战略与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让20强品牌企业的品牌知名度、认可度、忠诚度、美誉度更高于信用评价的3A级企业。

第四,再经过3—5年的不懈努力,在20强品牌企业中再形成2--3家品牌知名度高、社会认可度高、顾客忠诚度高、业内影响力高的龙头企业。

二、修订后新办法的名称

现行办法名称为《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前20名排序办法》,每年在发布排序结果时,又特意将前20名企业称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20强企业”,并连续几年在几大媒体大力进行宣传。“工程造价咨询行业20强企业”已经在行业内外叫得响当当了!因此,此次修订工作首先修订办法的名称。经省造价总站和造价协会2017年11月25日联席会议研究,拟将新的办法名称修订为《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20强企业评价办法》。名称的改变,必将带来以下实质内涵的改变:

一是将“营业收入排序”修改为“20强企业评价”

二是将排序结果“营业收入前20名企业(20强企业)”,修改为依据评价办法、评价指标,经过严格评价后的结果“工程造价咨询20强企业”

三是将单一的营业收入为依据进行简单的排序改为多指标体系的综合评价

三、修订工作拟借鉴的相关评价标准或办法

修订工作应坚持问题导向,为认真解决现行《办法》中存在的问题,拟借鉴或参考以下评价标准、办法:

1.国家标准《商业企业品牌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GB|T22925-2011);

2.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3.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建筑业企业竞争力50强评价指标》。

四、评价指标的基本框架

这次修订工作的重点,在于改革现行的单一指标为多指标体系,实现评价指标的重构。因此,首先必须设计好指标体系中的一级指标。

1.确定一级指标的原则

1)体现品牌企业的基本内涵。企业品牌由能力、品质、价值、声誉、影响和企业文化六大要素构成,核心是创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追求服务对象(顾客)的最高满意度、最高忠诚度。

2)充分考虑与信用评价的必要对接。虽然评价20强品牌企业与信用评价是两回事,但必须充分体现信用评价的基本要求。20强企业首先必须经过信用评价且必须是3A级企业才能参与20强企业评价。

3)硬指标与软指标相结合,均必须简单易行、好操作。

2.初步考虑以下一级指标及其权重

依据上述原则,并参考《商业企业品牌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评价指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陕西建筑业企业竞争力50强评价指标》,初步考虑我省工程造价咨询20强企业的一级评价指标及其权重由以下6项构成:

1)营业收入,权重60:一定的经营规模是一个企业强的基础,但规模大并不等于企业强。本次修订《办法》,既要坚决改变以营业收入作为唯一衡量的指标,又继续突出营业收入的地位。同时,对于营业收入既要评价总收入,又要评价收入的结构,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开发高端市场和新兴市场。因此,营业收入应当设立二级指标。初步考虑,营业收入可设企业总收入、企业造价咨询总收入和造价咨询高端市场收入三项二级指标。其中,企业总收入作为参考指标,企业造价咨询总收入与造价咨询高端市场收入作为硬指标。

2)人才状况,权重20: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作为智力服务型企业,人才状况必须像营业收入一样,纳入评价的硬指标,并要突出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及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在企业的地位与作用。其二级指标如何设计,如何评价,请各企业提出建设性意见。

3)企业品质,权重5:企业品质是企业所具有的企业风范、经营行为、价值取向以及企业文化的综合反映。企业品质包括服务质量,但不等同于服务质量。二级指标应首先突出诚信体系建设,只有参加信用评价且获得3A级评价的企业才有资格参与20强的评价。同时,将企业受到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或行业协会的表彰或处罚作为硬指标纳入评价指标。其次是服务质量,包括质量保证体系与已提交服务成果的质量水平。

4)科技进步,权重5:智力服务型企业的创新意识、创新成果应当成为至关重要的评价指标。但鉴于具体评价还存在一定难度,初步考虑先设计三项二级指标:一,是否承担或参与全国、全省与工程造价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制定;二,是否获得全国、全省造价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励;三,是否获得全国、全省的优秀服务成果奖励。

5)企业文化,权重5:企业文化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精神灵魂。其外在表现可初步考虑设计三项二级指标来评价:一是企业党的组织建设与思想建设;二是企业内部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具体可用企业员工流失率、员工流动率来评价;二是用户的忠诚度,可包括用户对服务的满意度和用户对服务的重复度。

6)社会责任,权重5:社会责任是企业应有的一种社会担当,可考虑先行纳入两项二级指标,即企业注册地纳税额和企业对慈善事业、扶贫帮困的捐赠额。

五、二级指标设计与界定及其计分办法

为了充分体现20强企业评价的公开、公平、公正与严谨,对于各项二级指标必须严格、准确进行设计与界定。具体二级指标的设计与界定,拟在本次会议后,认真集中来自各企业的意见后再明确。

各项二级指标的指数计算办法,拟参照“陕西建筑业竞争力50强企业”的办法,即某参评企业的一项二级指标,占所有参评企业同一类二级指标之和的比例,再乘以该项二级指标的权重,即得出某企业的该项二级指标的指数。

六、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20强企业的评价,不再是以往简单的营业收入排序,而是依据所建立的指标体系规定,进行系统的评价。因而,更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精心实施。拟参照信用评价的规定,组成造价总站和造价协会共同负责、以站为主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组成以专家为主体的评价委员会,负责具体操作。日常操作性事务由协会分管行业发展的副会长分管,行业发展部具体负责。

七、修订工作的程序及工作进度要求

将原“排序办法”修订为“评价办法”,是一项涉及全行业发展战略、发展方向、发展重点的大事,是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因而,修订工作需要全行业广泛参与,并积极献计献策,做到群策群力,科学决策。修订工作既要抓紧进行,又要严谨、认真。初步考虑按下列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

第一,明确思路,动员部署。今天会议的召开,标志第一步工作正式启动。会后请各企业认真学习借鉴印发给大家的参考资料,认真回顾、总结自己企业参与营业收入排序活动的历程,认真分析现行排序办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问题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共同完善今天提交给大家的“修订工作思路”。具体要求是,每个企业都应在12月15日以前对于“修订工作思路”,重点围绕评价办法的内容、评价指标的设计,提出书面完善意见,提交协会行业发展部。

第二,草拟评价办法,设计评价指标。以修订工作思路为基础,认真草拟评价办法、设计好评价指标,是整个修订工作最关键的一步。总站、协会将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抓紧开展起草与设计工作,用一个月的时间,2018年1月15日以前完成初稿

第三,专家委员会评审、论证。专家委员会评审、论证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是科学决策的技术支撑。论证会拟在1月底之前召开。

第四,网上公示,全行业审议、修改。拟依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作进一步深入细致的修改后,3月15日前在网上公示,请全行业提出审议修改意见,公示并提交修改意见的截止时间为三月底。

第五,综合修改,决策发布。在广泛收集来自全行业深入细致的修改意见后,再次作综合修改,并提交造价总站、造价协会联席会议审定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初步安排在4月中旬发布。

从以上程序和进度安排,大家一定会意识到,从“排序办法”到修订为“评价办法”,就是在为“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20强企业”立规矩、定标准,这是一个十分严谨、细致的工作过程。在整个修订过程中一定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公开透明,做到全行业的大事,全行业集体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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