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在全市范围有效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对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坚决不准进入我市建筑市场;规范建设领域法治秩序,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建筑施工规范年”活动,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改变目前“重经营、轻管理”、“重生产、轻安全”、“重进度、轻质量”的状况,全面加强企业成本、进度、安全、质量管理,强化施工企业主体责任,从根本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抽查,对无负责人带班或擅自脱岗的,严肃追究有关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深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牢固树立隐患就是考试的理念,严格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组织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环节进行重点排查。要求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在建工程的安全专项检查,并实行严格的隐患上报和整改销号制度。
抓紧抓实隐患整改治理。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发现一处限时整改一处,复查验收一处。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引导建筑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素质,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违反规范施工操作的行为,将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暂停企业或项目经理、总监的从业资格,对不认真整改,情节严重的企业,将清退出咸阳建筑市场。通过对工程建设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加大企业违法成本,促使企业将精力放在提高质量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