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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摘取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桂冠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6年3月16日 | 浏览1456 次] 字体:[ ]
    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从北京传来喜讯,日前全国绿化委员会〔2016〕2号文件命名我市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至此,我市成为全省第四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是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对一个城市市域范围内所有绿化工作给予的最高荣誉,是绿化行业规格最高的奖项。2013年,市委、市政府启动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以来,把创绿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加快国土绿化、提高群众幸福指数、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实践,以建设“生态咸阳、美丽咸阳”为目标,以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杂果经济林、重点区域绿化、绿色家园、千里绿色长廊等绿化工程为依托,整合全市林业、城建、水利、农业、旅游、交通、扶贫开发等各方资源,采取规划建绿、荒山植绿、沿河造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等一系列措施,积极实施创绿十大工程,持续深入推进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构建了“一心、两河、三区、三带、九线、十一片”的国土绿化新格局,基本实现“北部森林化、中部果林化、南部园林化”创绿规划目标。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35.9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3%,人均公园绿地12.32平方米,主干道绿地率30.56%,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94%。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有力推动我市国土绿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使城乡面貌和城乡居民生活环境与质量得到显著改善。我市再接再厉、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依法划定森林、湿地和物种红线,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批和规范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放牧、侵占破坏林地和绿地等违法行为。编制了《咸阳市湿地规划》(2014—2030),规划24个湿地公园项目,建成淳化冶峪河、三原清峪河、旬邑马栏河3个国家湿地公园。制定《咸阳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全市1048株古树名木进行认定建档,落实管护措施和责任,编印《咸阳市古树名木画册》,使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切实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生态园区建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和场所33处,年参加生态科普人数40万人次以上。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每年春季,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带头义务植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建成了一批“公仆林”、“青年林”、 “巾帼林”、“劳模林”、“志愿者林”等纪念林基地,群众植绿、爱绿、护绿意识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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