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住建厅获悉,为吸取榆林“
10·24”爆炸事件教训,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全省住建系统将从2016年11月1日至10日起,对全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要求各市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的检查督查。省住建厅将在企业自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分三个督查组对各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安全专项督查检查。
督查内容有四大项:一是检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企业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制度措施情况;二是检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情况;三是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尤其是各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治理进展情况;四是突出检查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排查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
省住建厅要求,要通过深入扎实的检查督查活动,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厅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突出强化住建系统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督查组要对照检查内容,对各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监控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坚决遏制和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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