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各检测单位的检测工作,遏制检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检测工作质量,8月29日至9月13日,省住建厅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检查结果,省住建厅对西安、汉中、榆林三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陕西中盛建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7家检测机构予以通报表彰。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在企业自查、地市检查的基础上,通过采取听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汇报,现场查看设备、环境、检测样品、自动化采集系统,核查检测资质、检测人员上岗证,抽查检测报告、不合格台账、仪器设备档案等方式进行。共抽查14个地市39家检测机构,占全省225家检测机构的17.3%。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对辖区内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了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检测机构进行认真整改,增强了监管力度,提升了监管水平。
检查发现,西安、汉中、榆林等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并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积极安排部署,明确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督促检测机构认真整改落实。省住建厅对以上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表彰。此外,陕西中盛建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7家检测机构能够按照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检测业务,检测人员持证上岗,并能建立和应用检测信息化平台,检测设备基本实现了一机一档的要求,检定、校准及时有效,日常维护保养到位,对于不合格检测报告也能及时通报委托单位,同时上报至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省住建厅对上述7家检测机构予以通报表彰。
同时,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住建厅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未与驻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完全分离的检测机构,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应于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分离改制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坚决查处无资质以及资质已过期仍在从事检测工作等违法行为;三是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检测数据结果与质量监督部门联通工作;四是加强对实行见证取样检测的项目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管;五是督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突出接(收)样、委托、样品标识、流转、检验操作以及检测报告的原始记录、报告结论、不合格检测报告制度等整个检测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为全省工程质量把好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