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命名
2017年国家园林城市的通报,淳化县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
据了解,此次命名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通过综合遥感测评、第三方调查、专家实地考查和综合评议结果,经研究,命名浙江省杭州市等四个城市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河北省辛集市等35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陕西省淳化县等79个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江苏省苏州市甪直镇等19个镇为国家园林城镇。
近年来,该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立县、产业富民,建设美丽淳化”的定位和打造生态园林县城的总体目标,在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国家级卫生县城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县的基础上,把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作为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搭建招商平台、推动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战略性工程,坚持高点定位抓规划,强化组织抓推进,创新举措抓落实,全县园林绿化进程明显加快,绿化品位提高上档,全面达到了国家园林县城各项创建标准。截止2016年底,该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105.1万平方米,绿地率36.24%,绿化覆盖面积114.9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9.62%,该县城公园绿地面积22.8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3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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