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建建发[2012]124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西建发[2012]168号转发你们,为进一步落实我省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现就我市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合作,确保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按期完成,决定成立咸阳市建设工程高强钢筋推广应用领导小组:‘
组长:
陈光锋 咸阳市住建局副局长
沙 石 咸阳市住建局总规划师
成员:
李向卫 咸阳市住建局建筑监理科科长
畅英民 咸阳市住建局勘测规划设计科科长
翟 伟 咸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王 勇 咸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
杨海生 咸阳市建筑业协会会长
二、 工作目标
我市在“十二五”期间,要加速淘汰在建筑工程中使用235兆帕和335兆帕钢筋,优先使用400兆帕钢筋,积极推广500兆帕钢筋,2013年底将淘汰335兆帕钢筋,纵向受力钢筋全部应用高强钢筋。2015年底,高强钢筋在建筑工程中使用量要达到建筑用钢筋总量65%以上。
三、 提高对高强钢筋推广应用认识
高强钢筋是旨抗拉屈服程度达到400兆帕级及以上的螺纹钢筋,其具有强度高、综合性能优的特点,目前我国混凝土结构工程普遍应用的非预应力钢筋强度为300~400MPa,比发达国家要低1~2个等级。在建设工程在使用高强钢筋替代目前工程中大量使用的335兆帕级螺纹钢筋,平均可节约钢材12%以上。所以在建设工程中推广和应用更高强度的钢筋,可达到进一步节约资源,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四、 加大高强钢筋的推广应用力度
根据国家及省级推广使用高强钢筋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十二五”期间高强钢筋的工作目标,各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单位要按照相关国家技术规范及有关标准要求,在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过程中,坚持以节材为核心,以结构安全为前提,科学可靠、经济合理的使用高强钢筋,对于高层及大跨度建筑要按照新修订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2010)贯彻实施,且纵向受力钢筋设计务必采用400兆帕级(HRB400级)钢筋,积极推广采用500兆帕(HRB500级)钢筋。今后全市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中纵向受力钢筋不应采用335兆帕级(HRB355级)钢筋,建筑结构中的纵向受力钢筋要全部采用400兆帕级(HRB400)及以上螺纹钢筋,须2013年底前纵向受力钢筋全部使用高强钢筋
五、 加强高强钢筋使用推广措施
为进一步推广高强钢筋在建筑工程中的使用,落实省上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的实施方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与咸阳市建筑业协会决定,今后将建设项目中采用高强钢筋的情况作为市级文明工地和秦阳杯参评、获奖的条件之一。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评验市级文明工地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在建筑工程中采用400兆帕以上的高强钢筋的使用量要分别达到建筑用钢筋总量的50%、60%和65%以上,参评“秦阳怀”申报“长安杯”的建设工程应采用一定比例500兆帕的高强钢筋。
各县区市住建局应根据省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区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的制度和实施推广方案,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应率先采用高强钢筋。各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要按照省上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按照相关标准在建筑工程中优先采用强钢筋,确保在设计中采用一定比例的高强钢筋;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定期发布高强钢筋的价格信息供需要求单位及时掌握;建设项目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进场钢筋及钢筋加工环节的质量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做好相应的监管工作;最终确保高强钢筋在建筑工程中的推广应用。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二0
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广应用高强钢筋
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建发[2012]16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建标[2012]1号),明确任务和时间进度,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加速淘汰235兆帕和335兆帕钢筋,优先使用400兆帕钢筋,积极推广500兆帕钢筋,开展600兆帕钢筋的生产和应用技术研发。
(一)、建筑工程在用300兆帕钢筋代替235兆帕钢筋的基础上,2013年底淘汰335兆帕钢筋,纵向受力钢筋应用高强钢筋。
(二)、2015年底,高强钢筋产量占螺纹钢筋总量的80%,高强钢筋在建筑工程中使用量达到建筑用钢筋总量的65%以上。
二、任务分工
(一)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措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推动高强钢筋生产和应用的扶持政策。重点包括:一是将钢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生产高强钢筋技术改造项目纳入技术改造资金扶持范围;二是将应用高强钢筋纳入绿色建筑行动、绿色建筑标识与工程评奖等工作中;三是积极争取支持建筑工程领域节约材料的有关财政政策。2012年下半年,分析、研究并完成建筑工程领域节约材料享受优惠的财政政策相关办法,并向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汇报落实。其他政策措施于2013年上半年完成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示范。在全面推进高强钢筋应用的基础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选择部分地市,共同组织开展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示范工作,包括城市示范、项目示范和钢筋生产企业示范。2012年10月份印发开展示范工作的通知,启动示范工作。2013年完成示范工作的实施,并由两部门联合组织验收。
(三)保障高强钢筋产品的市场供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工作目标,加强淘汰落后产能的管理,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各品种规格高强钢筋生产质量的稳定性和市场供应的充足,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四)建立推广应用高强钢筋技术支撑体系。2012年12月底成立高强钢筋生产技术和应用技术指导组,针对高强钢筋生产和使用中的技术问题提供咨询和服务。建立禁限与推广并举的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机制,通过编制发布《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公告》和开展建设新技术推广认定工作。通过建立信息库,编制配套的图集、导则、指南等,辅以详细的黄型工程案例分析,加强技术指导工作。
(五)建立上下游合作机制,研究高强钢筋生产与应用技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钢铁企业、应用企业、科研单位和行业协会建立高强钢筋生产与应用的上下游合作研究机制,对500兆帕级及以上钢筋的生产加工、机械连接、焊接等技术和设计软件进行研究。加强高强钢筋和高强混凝土结构构件抗震性能研究。争取于2013年底形成一系列可以推广的技术成果。
(六)适时开展混凝土高强钢筋相关工程地方技术标准的制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示范情况和应用技术研究情况,组织编制地方标准《陕西省高强钢筋连接及验收规程》取消335兆帕钢筋标准。争取2013年底完成修订,批准发布。
(七)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利用媒体和专业网站进行广泛社会宣传。结合典型工程案例,宣传应用高强钢筋节材、节能减排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积极组织开展全省性的培训活动。加强与国内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示范城市的交流合作。2013年初全方位开展宣传和培训。
三、组织落实
(一)统一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加强日常沟通和合作,并吸收有关科研、设计、施工、行业协会等单位参与,保证各项任务分工按期完成。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钢筋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组织对钢筋产品标准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钢筋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圆满完成“十二五”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工作目标。
附件:《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组组成员名单》
二O
附件:
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韩一兵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虹安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成 员:
杨庆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
王前俊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处长
茹广生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处长
王光荣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处长
张 蓓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崔跃民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处长
张 明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处长
侯永平 陕西省治金协会会长
曹 军 陕西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主任
梁晓农 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主任
秦占农 陕西省黑色冶金产品监督检验站
许龙发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会长
万人选 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会长
张丹力 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协调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负责记牌工作联络。
联络员及电话:
张 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下 029-87293455
张向前 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 029-87293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