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建价发[2014]19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工程计价制度,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特别是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最高限价的编制行为,充分体现招标最高限价作为投标企业报价上限和体现社会平均价格的作用,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则》(2009)等相关规定,现对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最高限价编制有关问题做出如下通知:
一、《咸阳工程造价信息》自2014年第6期起,公布的建材价格信息将调整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综合品牌、价格等各类因素的建材综合价格信息,作为编制招标最高限价及确定材料暂估价的主要依据;第二部分为由建材生产、销售商提供的各类建材市场价格信息,供建设单位认质认价、施工企业编制投标报价参考。
二、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在编制招标最高限价和确定材料暂估价时,应依据建材综合价格信息。所公布的含安装费的材料价格,组价时应按材料费单独补充子目,避免人工差价重复计取。《咸阳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可参照《陕西工程造价信息》或市场价。
三、根据我市的市场实际,高层建筑编制最高限价时,标准层外墙脚手架应套用建筑装饰工程补充定额中爬架相关子目。因工程本身条件限制或建设单位要求必须使用其他脚手架的,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后按实计算。
四、按照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和陕建发[2005]105号文件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已包含临边防护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临街加挂小孔式安全网及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高的踢脚板的费用,编制最高限价和工程结算时不应再重复套取建筑物垂直封闭等相关子目。
对于《咸阳工程造价信息》所公布的材料种类及价格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我站反馈,我站将根据市场实际进行调整完善,不断提高价格信息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咸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