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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督查工作的情况通报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7年8月16日 | 浏览1849 次] 字体:[ ]

陕建质发〔2017〕8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建筑施工领域有关指示精神和住建部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环境,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质量监管,全面提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水平。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督查工作的通知》(陕建质发〔2017〕56号)要求,2017年6月由省厅领导带队组成三个工作组,在全省范围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主要采取查看建设主管部门资料、随机抽查建筑施工项目、现场通报反馈问题隐患等方式,共计检查工程项目60个,建筑面积共计372.9万平方米。2017年7月5日省厅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两个在建项目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开展工作情况

  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够严格落实《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建质发〔2017〕34号)、《关于印发陕西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17〕77号)、《关于印发陕西省严厉打击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全面工程质量监管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建质发〔2017〕50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抓市场整顿,抓工程质量,抓安全管理,在净化建筑市场环境,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全省各级住建部门均按中、省要求成立了工作机构;二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够及时安排部署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制定和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三是能够按照省厅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大力宣传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相关法规文件。

  汉中市: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梳理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晰了职责,夯实了责任。

  渭南市:召开了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并组织宣讲队深入工地、企业进行宣讲和调研,组织开展工地防火灭火应急演练活动;对不履行建设基本手续、参与非法施工的企业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实施联动惩戒;全面推行扬尘治理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和考核,每月会同市铁腕治霾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并通报。

  榆林市:根据中、省、市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度,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以工程质量治理为主要抓手,通过大力整顿建筑市场,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建筑施工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不断夯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确保了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不断深入推进全市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工作。

  韩城市:以“五城联创”为载体,做好“文明工地”创建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组织各方相关责任人召开质量安全监督会,明确告知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和义务以及工程建设的基本报验程序,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违法工程,提请市综合执法局进行关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建筑施工现场质量通病尚未根除,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建筑工程违规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象虽得到遏制但仍然一定程度存在,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主管部门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市、县(区)思想不够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强,有些工作流于形式;二是个别市、县(区)检查不认真,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不严,处罚力度较弱,致使企业违法成本过低;三是社会进行曝光力度不够,难以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形成有力的威慑。

  企业存在的问题:一是大部分企业思想重视不够,自查流于形式,整改不认真,应付过关;二是管理水平低下,一些企业和从业人员没有基本的诚信观念和责任意识;三是质量意识淡漠,缺乏搞好工程质量的内在机制。更有少数人利欲熏心,为谋取非法利益不择手段、不计后果,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危害。

  项目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施工、监理企业对项目施工现场检查指导不到位,对项目负责人缺乏监督,项目经理、总监履行职责不严格,存在脱岗、不在岗的现象。二是市场行为不够规范。少数项目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就已经开工;项目管理人员无岗位证书或人员配置不满足要求,现场监理形同虚设,许多质量安全问题没有发现。三是执行标准不够严格。施工单位落实质量标准规范不严格,施工图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原材料进场联合验收制度执行不力。四是安全生产存在隐患。未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人员存在无证上岗,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检查情况:此次专项执法督查抽查了地铁五号线TJSG-13标段、地铁五号线TJSG-15标段两个在建项目。重点对现场人员履职、材料进场联合验收及复试、质量过程管理、安全风险管控、现场标准化建设等内容进行了检查。地铁五号线TJSG-15标段为了达到绿色环保的目标,采用TWZ260暗挖台车,减少了现场作业人员,提高了暗挖效率,改善了施工作业环境空气质量,同时采用了电动挖掘机与电动三轮车,有效降低噪音与有害气体污染,提升了隧道内空气质量,提高了绿色施工安全水平,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仍存在以下问题: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签章手续滞后明显,建设单位未参与甲供材料进场联合验收,进场联合验收记录资料不全。安全防护警示标志不规范,隧道内应急照明灯不足。

  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1.项目名称:西安市华侨城天鹅堡四期二标段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曲江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何伟明;施工单位:泰兴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郑涛;监理单位:陕西中建西北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常永清。

  存在主要问题:①9#楼一层东北角剪力墙胀模,受力钢筋有露筋,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8.1.2条规定。②楼层同条件试块未留置,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附录C第C.0.1条规定。③后浇带处模板及支架未独立设置,不符合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4.2.3条规定。④钢筋(阳台)保护层厚度大于规范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附录E.O4条规定。⑤主要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联合验收,不符合《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⑥直螺纹连接接头未按规定进行紧扭矩值检验,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5.4.3条规定。⑦检验批验收记录存在代签字现象。⑧1#塔吊附墙拉杆多次焊接,无出厂证明。应出具检测报告。⑨现场后浇带、支模架边梁斜立杆未与内立杆连接成一整体。⑩外架搭设速度超前,未采取有效拉结措施,外架上堆放大量材料;卸料平台锚固端槽钢预埋拉环只有一个,验收不到位;配电箱内部门回路未接保护零线,一闸多接,开关箱未做重复接地。

  2.项目名称:铜川市领地未来城A1#、A2#楼工程

  建设单位:陕西领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卢华武;施工单位:西安雁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永康;监理单位:陕西百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赵智华。

  存在主要问题:①塔吊附着螺栓开口销使用焊条替代;②采光井内悬挑架搭设无安全专项方案;③水平、竖向洞口封闭不严密;④监理对爬架无旁站记录;⑤二次结构不规范,砂浆挑拌场地材料堆放不规范,计量设备规范;⑥钢筋间距控制不规范,绑扎随意;⑦混凝土墙体蜂窝、麻面、气泡较多;⑧项目经理张永康长期脱岗。

  3.项目名称:渭南市新盛大厦

  建设单位:陕西容大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斌;施工单位:渭南市新大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杨晓欣;监理单位:渭南市建设工程监理中心,项目总监:张晓东。

  存在主要问题:①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②未签订工程质量检测合同;③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印章;④特种作业人员不能持有效证件上岗;⑤施工现场塔吊存在安全隐患;⑥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⑦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职。

  4.项目名称:榆林西港锦天城一期N2标段

  建设单位:榆林城投西港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付保疆;施工单位:西部机场集团建设工程(西安)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璟瑜;监理单位:陕西大成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葛青。

  存在主要问题:①A1#楼爬架穿墙螺栓未采用双螺母,局部垫板厚度不足,架体无灭火措施;②B1#楼缷料平台不稳固,已出现扭曲变形;③水平洞口封闭不严密;④B1#楼室内楼梯处支模立杆未落地,高支模未编制专项方案;⑤特种作业人员(塔吊司机、指挥)证件不符合要求;⑥混凝土感观质量差,竖向钢筋移位严重,间距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⑦项目经理王璟瑜长期不在岗。

  5.项目名称:延安市宝塔区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暨医疗养老服务中心工程

  建设单位:宝塔区人民医院,项目负责人苏鸿;施工单位: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项目经理:张晓宾;监理单位: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秦永。

  存在主要问题:①钢筋直螺纹成品丝未上套管保护;②砂浆拌合现场未见计量设备;③构造柱砼表面漏浆严重,主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④主体结构砼存在大面积跑模现象,有主筋外露现象;⑤弯曲机开关箱漏电保护器损坏。

  6.项目名称:汉中首府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陕西中青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彬;施工单位:四川寰宇实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定辉;监理单位:陕西东龙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淑丽。

  存在主要问题:①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②施工单位项目部及质量安全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③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④现场使用淘汰设备;⑤深基坑支护未进行专家论证。

  7.项目名称:安康市康泰园小区25#、26#楼

  建设单位:安康市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蒲万元;施工单位:安康市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鶤;监理单位:陕西伍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关红卫。

  存在主要问题:①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②施工作业人员不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③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作业;④专项方案未经审批就施工等。

  8.项目名称:商洛市商州区高级中学

  建设单位:商洛明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梅新文;施工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宋学成;监理单位:陕西远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胡升华。

  存在主要问题:①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②施工单位未按规定配备齐全专职安全员;③未能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作业环境;④部分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作业;⑤现场围挡未连续设置;⑥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就施工等;⑦现场监理人员未能提供有效证件等。

  9.项目名称:杨陵街道办中心居住社区(二期)A-01#楼

  建设单位:杨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丁增科;施工单位:陕西保中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党有力;监理单位:西安茂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满民。

  存在主要问题:①总监从国证变更省证资质不够且变更手续不全;②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就进场开工。钢筋定位措施不到位,暗柱电渣焊接头在同一断面。③后浇带部分钢筋保护层厚度大于规范规定允许偏差1.5倍,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附录E.O4条规定。.后浇带处的模板及支架未独立设置,且拆除后未支撑,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附第4.2.3条规定。④楼层同条件试件未留置,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附录C规定。标养试块未按规定留置,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7.4.1规定。⑤钢筋材质单供货单位信息标注不清,未加盖"公章"或"质检专用章"。⑥进场主要材料联合验收记录各方未盖章。地基验槽记录各方未盖章。⑦应急预案过于简单,无平面布置图,无组织架构等内容。脚手架方案是落地架,现场实际是悬挑架。⑧卸货平台无具体搭设部位。无悬挑架验收单,悬挑平台验收内容与现场不符。中小型机械验收内容与现场不符。如调直机验收无签字。⑨项目经理无带班记录。

  10.项目名称:西咸新区芊域阳光二期I标段

  建设单位:西安沣东地产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徐刚;施工单位:陕西建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涛;监理单位:陕西信远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杨耀锋。

  存在主要问题:①1#楼雨棚板面筋保护层厚度大于规范允许偏差的1.5倍,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附录E.O4条规定;施工缝处钢筋锈蚀未处理。②填充墙斜切砖存在一次性砌到顶现象,不符合规范要求。③钢筋材质单供货单位未加盖公章或质检专用章。④直螺纹连接接头未按规定进行紧扭矩值检验,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5.4.3条规定。⑤爬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均无证,无三级安全教育。⑥电梯安装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无三级安全教育,交底人应为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无领导带班记录。⑦爬架底部无水平防护。⑧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就进场开工;⑨前期12月-3月未见项目经理签字,后期签字不真实。

  11.项目名称:神木县锦界镇第二小学1#宿舍楼工程

  建设单位:神森县教育局,项目负责人:赵和平;施工单位:神府经济开发区广域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自立;监理单位:陕西华旭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白政伟。

  存在主要问题:①1#宿舍楼落地架连墙件不足,主节点部位小横杆缺失严重,立杆多处出现弯曲变形;②模板支撑体系未搭设扫地杆,顶部无锁杆,支撑架大面积与落地架相连;③落地式部料平台搭设无方案,现场搭设与外架连接,未搭设剪刀撑;④空心砖砌体砂浆不饱满,不符合规范要求,墙体拉结筋严重缺失;⑤植筋间距不符合规范,质量不合格;⑥空心砖浇水不及时,不规范;⑦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⑧未见施工许可证。

  12.项目名称:府谷县中汇小区工程

  建设单位:陕西铭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宏;施工单位:府谷县承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苏亮平;监理单位:陕西省大成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袁文宏。

  存在主要问题:①悬挑架工字钢锚固端长度不足,主节点小横杆缺失严重,北侧天井内挑架立杆间距过大,立杆变形严重;②洞口防护不足、缺失、未固定较多;③塔吊附着穿墙螺母不足,垫板过小,已出现受力变形;④砼工程截面尺寸偏差较大,修补痕迹明显;⑤楼地面施工控制线设置随意、不规范;⑥模板漏浆严重、搓台、夹渣较严重,底部烂根较多;⑦监理监管不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打击违法违规。省厅对以上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全省通报批评,房地产开发、施工、监理企业、项目经理、总监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各地要对以上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项目按照工程建设各项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从严查处,并监督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施工,企业整改到位并经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工。各地要将项目工程整改情况及处罚决定上报省厅,省厅将适时进行复查。

  (二)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到位。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行业监管责任,部门领导要深入施工一线,严肃纠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特别是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和隐患,要逐级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予以处罚。各地要及时将整改及处罚情况向省厅反馈。

  (三)齐抓共管,切实推进工作。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充分调动县(区)住建部门和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各方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管理,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切实发现和解决建筑施工安全问题隐患,确保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推动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社会关注工程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对群众举报反映的质量安全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查处理,严肃追究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同时要加大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的宣传报道,树立行业标杆,推广先进典型。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以起到震慑、警示作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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