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建办城函[2017]59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管理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7月7日,我部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城电[2017]61号)。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和检查要求,确保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印发《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8月22日
附件:《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