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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7年9月7日 | 浏览1918 次] 字体:[ ]

陕建发〔2017〕31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建办标〔2017〕43号)转发你们。请按照该通知要求做好受理、审核及上报工作。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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