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咸阳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咸政建发[2001]229号
关于二〇〇一年上半年建筑工程调价系数的通知
各县、区(市)建设局,各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单位:
按照省定额办[2001]006号文件通知,经测算西安、咸阳、渭南三市今年上半年建筑工程调价系数变化甚微,故仍无调价系数(即系数为1.0)。
根据调查测算,我市除永寿、彬县、长武、淳化、旬邑外,其余各县、市调价系数与市区(秦都、渭城)相差不大,故和市区一样也无调价系数(即系数为1.0)。经研究决定,永寿、彬县、长武、淳化、旬邑动态调价系数也按无(即系数为1.0)对待,但净砂、空心砖、加气混凝土等与定额单价相差过大的地方材料可采取单调差价的办法,列入差价处理。
关于与九九建筑工程概预算定额配套的黄土价格,经调查测定。全市外购黄土统一按15元/立方米(自然方)计算,弃土统一接 18元/立方米(自然方)计算。列入差价处理,不再计算任何费用。
二〇〇一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