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程造价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工程造价工作贯穿建设工程的全过程,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是适应工程总承包发展,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和建筑工人职业化,深化“营改增”改革,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建筑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权益,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科学编制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推动行业转型升级,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近年来,我省工程造价工作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断深化改革以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建筑业转型发展,完善工程计价制度,转变工程计价方式,加强工程造价信息发布,规范工程造价参与各方的计价行为,实现工程造价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主要成效
1.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建设初见成效。研究出台了《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并依据国家0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08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先后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施行国家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等配套制度,为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制度保证。
2.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不断完善。在发布建筑和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场工程等概算定额,深入抓好国家2013建设工程量计价规范宣贯的基础上,结合住建部、财政部建标〔2013〕44号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等消耗量定额进行了修订,为工程建设造价提供了科学合理的计价依据。
3.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依托陕西工程造价信息网站和《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杂志,从完善信息采编机制、拓宽信息服务范围、提高信息服务水平等方面入手,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信息发布网络,搞好信息发布质量跟踪,省造价管理办坚持每年出版发行4期《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及6期《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不断增强造价信息的及时性和实效性。
4.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长足发展。“十二五”期间,新增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企业49家,乙级企业47家,全省造价咨询企业达168家,其中甲级企业84家,乙级企业84家,形成了年营业收入11.89亿元的工程造价咨询产业,较“十一五”增长110.56%;从业人员达1.15万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1756人,其他专业注册执业人员1694人,造价员3039人,高级职称人员1699人,造价专业队伍不断壮大。
(二)存在的问题
1.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制度不够健全。近年来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制度不断出台和修正,但与其他行业相比,造价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存在配套不够齐全等问题,有些已不再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尚未完全形成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制度保障。
2.工程造价定额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初步建立了定额体系,概算、预算定额已覆盖了各专业,但定额体系需要进一步疏理,尤其是结算指标覆盖专业较少,消耗量和工料机价格测算的基础数据科学性不足;各部门定额统筹管理和动态修编机制尚未形成;定期修编周期过长,期间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飞速发展,标准不断更新和提高,定额已滞后于技术发展。
3.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尚需不断加强。工程造价信息搜集和发布的工作机制尚不完善,信息来源多元化程度不高,造价信息数据标准化、资料收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造价指标指数分析方式尚需科学化,开展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的社会力量不足,政府提供工程造价信息的服务边界比较模糊。
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不够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存在恶性竞争现象,企业资质挂靠情况时有发生,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参差不齐,行业诚信体系尚未建立,行业协会对造价咨询企业自律作用尚未全面发挥。
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整体竞争力不强。目前我省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企业91家,但规模影响力较大的企业偏少,多数企业业务范围只限于预结算和标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业务范围有待拓展。造价专业人员能力素质不能适应行业发展需求,知识结构单一,工程计价和分析单价时漏算、错算、缺项,工程计量不准,不会做补充定额、组价,不熟悉人工、材料、设备市场价格,离开定额就无法报价等问题,直接降低了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也影响了造价从业人员的专业形象。
表1 “十二五”末我省造价行业主要指标排序
序号 |
主要指标 |
具体数值 |
全国排名 |
1 |
2015年营业额(亿元) |
11.89 |
13位,安徽为12位、13.15亿元,湖南为11位、13.2亿元。 |
2 |
甲级造价企业(家) |
84 |
14位,安徽为13位、88家,辽宁为12位、92家。 |
3 |
注册造价工程师(人) |
1756 |
18位,福建为17位、1757人,内蒙古为16位、1851人。 |
二、“十三五”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及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要、规范建设市场、加快计价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以完善法规制度和定额计价体系为着力点,加大对国有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监管,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切实提升工程造价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发展目标
造价定额体系进一步完善。修订和新增5个配套规章制度和4个计价依据,深化5项重点工作改革,基本形成“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决定价格”的工程造价机制。
监管服务进一步规范有效。健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从侧重监督与约束为主的市场监管向以促进发展为重点的管理服务并重转变,提高管理科学水平和效率,为行业发展建立竞争有序的良好环境。
行业产值规模进一步壮大。新增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企业25家,“十三五”末全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年营业额突破16亿元,达到16.67亿元,实现超越安徽省、追赶湖南省的目标。
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根据造价行业发展需求和企业申办资质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培养,破解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到2020年,力争全省注册造价工程师达到3000人。
表2 “十三五”造价行业发展主要指标
主要目标 |
2015年 (亿元) |
2016年 (亿元) |
2017年 (亿元) |
2018年 (亿元) |
2019年 (亿元) |
2020年 (亿元) |
属性 |
造价行业 完成营业额 |
11.89 |
12.72 |
13.61 |
14.56 |
15.58 |
16.67 |
预期性 |
甲级资质企业 |
84 |
89 |
94 |
99 |
104 |
109 |
约束性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1756 |
2005 |
2254 |
2503 |
2752 |
3001 |
约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造价管理法规和制度体系
适应建筑市场转型发展及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依法加强工程造价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体系。
1.研究制定《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在造价管理中的职责和计价依据的法律地位,明确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原则和市场主体计价遵循的规则、计价依据、计价方法、监督检查、争议解决等事项,落实各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规范工程参与各方计价行为,尤其是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各方的计价行为,加强造价咨询企业和人员管理。
2.加快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管理措施。深入开展调研,制定下发建设工程招标最高限价备案、施工合同备案、竣工合同备案、工程价款结算备案等5个配套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工程造价全过程监管,破解恶性竞争、工程项目竣工却久托不结算等突出现象,切实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
3.切实规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行为。明确造价信息的发布内容、采集方式、发布主体、审核校验等内容,规范造价信息发布行为,完善造价信息发布机制,为工程建设各阶段提供可靠准确、贴近市场的造价信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计价方式的转变,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表3 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及配套制度任务计划
序号 |
工作任务 |
措施和完成时限 |
1 |
研究制定《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
2017年开展调研,2018年着手起草文件、征求意见、修改完善,2019年按照程序颁布施行。 |
2 |
制订《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最高限价备案管理办法》 |
广泛调研,参照现行法律法规,2016~2017年度完成征求意见稿,2018~2019年完成制订工作,并颁布施行。 |
3 |
制订《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 |
4 |
制订《陕西省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 | |
5 |
制订《陕西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
依据住建部重新下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2017年度开展调研并完成《陕西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完成修订工作,并颁实施。 |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工程定额体系
为适应建筑业产业化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满足新型建筑工程对计价依据的新要求,推进定额精细化、全覆盖。
1.编制工程建设与养护维修定额体系。梳理全省现有工程建设定额与城市基础设施养护维修定额,结合我省建设工程实际,加强顶层设计,构建科学完善的工程建设与运营养护维修定额体系,列出已有定额、需新编定额及需修编定额,以指导定额制(修)订工作。
2.完善各类工程建设定额及养护维修定额。
一是完善已有各类工程建设定额的同时,为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发展,根据需要及时进行编制、修订、补充相关定额,充分发挥定额在“四新”推广应用中的促进作用,为建筑业转型发展和技术创新做好基础工作。
二是为适应我省快速发展的城乡基础设施养护需求,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及时修编已有定额,不断完善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养护维修定额,如编制《燃气管线维修养护预算定额》等,力争在专业上做到全覆盖,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养护管理提供及时、全面的定额服务。
三是健全各阶段工程定额,加强建设前期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使用期修缮定额等方面的编制,提高不同阶段工程定额与相应层级清单项目在项目划分、工作内容、计量规则等方面的匹配性。
四是健全适用于工程建设各个不同阶段的工程计价体系,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提供政策性依据。积极开展地下城市管廊、海绵城市、绿色建筑、低碳建筑及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以适应绿色、环保建设项目发展的需要。
五是接轨劳务用工方式改革,按照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企业和建筑工人测算划拨建设工程劳保费比例,并对现行规费中“五险一金”进行深入调研,拆分“管理层”与“劳务层”规费,建立健全针对建筑行业特点的社保制度,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为推进建筑工人职业化创造良好条件。
六是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发布高大支模架、大型起重吊装设备安拆、深基坑围护等危险性较大措施项目的指导价,为合理确定投标报价提供参考依据。做好扬尘防治、标化工地建设配套支持,进一步测算并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鼓励工程项目实行优质优价,在费率标准上给予明确支持。强化工期、质量、造价三者有机统一,加强工期与造价相互影响的研究,制定与工期配套的计价规定。
表4 修订计价依据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
工作思路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限 |
通过深入调研,依据住建部法规制度,学习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制定相关计价依据,并在全省施行。 |
制订《陕西省施行国家2013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意见》 |
2017年开展调研,2018年形成讨论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2019年颁布并在全省实施。 |
修订《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 ||
修订《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 | ||
制订《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编制办法》 |
(三)建立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
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制度,为“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不断完善计价规则。
1.进一步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配套制度。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大力推进我省国有资产投资建设工程参照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推广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要素价格指数调价法,完善清单计价配套措施。
2.探索BIM技术在建筑工程造价中的应用。跟踪建设工程领域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发展状况,积极推进与BIM技术相配套的计价规则、造价管理应用规程,充分发挥BIM技术在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基于BIM技术的造价协同管理。
(四)完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体系
为适应工程造价市场化发展实际,引导各方合理定价,进一步完善造价信息发布机制。
1.构建多元化的造价信息服务机制。深化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制度机制改革,厘清政府和市场的服务边界,明确政府提供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清单,完善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平台,实现工程造价信息采集渠道多元化、方法科学化、机制市场化。鼓励行业协会和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工程造价信息的内容,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适应工程造价市场化,实现建设行业工程造价信息资源共享。
2.完善工程造价“大数据”分析系统。制定全省工程造价信息数据标准,充分运用工程招投标、竣工结算数据库的“大数据”信息资源,对各类工程要素价格进行整理、统计、分析与总结,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补充、修正、完善价格信息,不断提高造价信息服务质量。重视已完成工程数据资料的积累和数据库的建立,指导工程师将经办的已完工程的资料按照统一的格式填报、收录到数据库中,实现联网共享,为测算各类工程造价提供真实准确的依据。
表5 推进工程计价依据改革的重点工作
1.改革现行计价费率的计费基础,形成不同专业实行统一的计费基础目标。 |
2.改革现行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新增“企业技术创新费”等,为建筑业转型升级提供取费依据。 |
3.改革管理与劳务层分离计价费制度,制定建设工程统筹劳保费管理实施细则,为推进建筑劳务用工改革、推进建筑工人职业化创造良好条件。 |
4.改革完善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以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筑,认真做好相关计价定额编制工作。 |
5.改革定额反映机械台班费消耗形式,编制修订符合市场机械消耗和计价费的施工机构台班费编制办法、各专业新材料价格表和专业价目表。 |
(五)推进工程造价行业转型升级
加大扶持服务力度,支持造价咨询企业发展,创新市场监管手段,加快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服务水平,促进造价行业转型升级、快速发展。
1.支持企业优化资源整合。立足专业化全过程的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和满足市场需求的多元化服务需求,支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相互之间,或与施工总承包、监理、勘察设计等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发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形成适应工程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为一体的大型企业大集团,整合各种资源,深度整合发展。实施“做专、做精、做强、做久”的发展战略,树立“品牌”企业,发挥在行业中的带头作用,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加快行业基础建设及行业质量标准、执业准则的制定,规范行业执业行为。“十三五”期间新增甲级资质企业25家,到2020年全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完成营业额16.67亿元。
2.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以“一带一路”为发展契机,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模式调查研究,研究建立国有企业国外投资风险控制机制,健全合同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度,对造价咨询企业“走出去”发展给予政策引导和支持。选择10家大型企业作为“走出去”扶持重点对象,探索通过新设、收购、合并、合作等方式参与国际咨询业务,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3.加强造价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为适应造价咨询市场迅速发展的需要,加强对造价从业人员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度、技术经济文件的宣传培训力度,强化专项培训与专业交流,提升专业人才素质,培养一批视野开阔、专业精湛,在造价咨询行业领域有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十三五”末,力争全省注册造价工程师达到3000人。
4.加强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动态检查机制,加强对成果文件、资料的定期专项检查,强化造价咨询企业以质量管理为核心的服务意识,规范造价咨询行业市场行为,提高工程造价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5.加强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质动态考核,探索以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和执业资质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评价,并与资质资格管理联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招投标、合同管理制度相协调,形成制度合力,保障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6.推进造价咨询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造价咨询资质管理系统与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系统的对接联网,推行网上电子化审批,提升审批审批效率,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
二是依托现在建筑业信息平台,建立造价咨询企业及人员信息系统,完善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师的信用信息档案,将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检查结果纳入信用信息系统,适时公开相关信息,形成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的立体监督体系,营造“褒扬守信、惩戒失信”的环境。
三是加快信息资源整合,逐步建立与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资质资格管理系统与信用信息系统的整合,有效地发挥政府监督的职能。
表6 推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举措
序号 |
主要措施 |
完成时限 |
1 |
制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良好、不良行为认定记分标准 |
2017年底 |
2 |
完善优化工程造价监测系统,实现与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对接联网。 |
2018年 上半年 |
3 |
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等级评价范围,开展信用等级评价。 |
2019年 |
4 |
推进评价结果在动态考核、评先创优、行政审批等环节的运用。 |
2020年 |
7.加强行业协会在造价管理中的自律引导。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升协会在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为造价咨询企业和执业人员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协会在引导行业发展、促进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强化行业自律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
(六)加快课题研究及成果应用
加大与造价相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力度,建立工程造价行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长效和动态研究机制,通过科研成果的转化,提升造价咨询行业发展水平。
1.研究优化工程价款结算机制。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转变结算方式,探索过程结算、分段结算,简化竣工结算,将竣工结算文件(结算书)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文件之一,引导工程结算按约定及时办理,遏制工程款拖欠,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
2.研究发挥造价专业人才的作用。研究建立专家库,成立卖家委员会,积极推动专家委员会参与定额编制、工作检查、协调解决造价纠纷等工作,充分体现专家库专家的专业性、权威性,提高造价管理工作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全面深化工程造价改革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安排,实现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和社会投资建设工程的分类指导,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整体推进造价行业发展各项工作。
(二)突出法制建设
依据《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同时注重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推动《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早日出台,为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提供完善的法律依据,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
(三)提升监管能力
进一步明确造价管理机构职能,强化工程造价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充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定额测定、编制、造价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力量,制定相关人员专业培训计划,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持续排名激励
深入开展工程造价咨询行业20强企业的排序活动,将20强企业纳入重点监测和扶持对象,提升行业发展集中度,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做大做强。“十三五”期间,从20强企业选取3—5家优势企业,扶持发展成为全省造价咨询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