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工程计价定额是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作为构成预算定额的三大要素,其消耗量是以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消耗定额为基础计算后综合确定的;单位价格是按照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定的方法和内容确定的。计价定额确定的工程造价反映的是一定时间段内建设工程造价水平及所确定的建设产品价格,是一种市场供求大体相等情况下的价格,即一种理论价格,不等同于建设产品的市场交易实际价格。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国家提出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要转换经营机制,小型企业可以试行个人租赁经营。最初,建筑业企业只有内部租赁活动,但随着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大部分建筑业企业承揽到工程以后,需通过专门的劳务公司、机械租赁公司、周转材料租赁公司获得施工所用的工人、机械和周转材料。随着建筑企业内部租赁活动逐渐社会化,由此形成了我国建筑业的租赁市场。按照价值规律,租赁价格随市场供求而上下波动。因此,在施工旺季的时候,各种资源供不应求,租赁费上涨;在施工淡季的时候,各种资源又供过于求,租赁费随市场下降。
在我国现行的市场情势下,由于理论价格与市场价格没有形成有机结合,限制了计价定额对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准确性和对市场宏观指导作用有效发挥。如何使计价定额水平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引导市场、服务市场,值得相关管理、研究与执业主体思考和研究。
1 计价定额与市场租赁的周转材料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差异分析
1.1 周转材料使用费
现行计价定额中周转材料使用费,是按国家规定的周转材料使用寿命或周转次数、残值率确定的摊销量与定额编制期预算指导价的乘积确定的;周转材料市场租赁费是周转材料在市场供需中由市场形成的单位时间、单位体积(或单位重量)的价格,并随市场供需行情的变化而动态变化。
本文以脚手架钢管为例。假设某住宅工程在施工中需搭设单排外架
市场租赁价格:一次使用量×一次使用期×租赁单价=6 7.635吨x6个月x30天x5元/天·吨=6.087万元。
表1 周转材料使用费之定额与市场差异
项目 |
脚手架钢管单价 (元/吨) |
耐用期 (月) |
残值率 (%) |
价格 (元/天·吨) |
预算定额 |
5050 |
180 |
10 |
0.84 |
市场租赁 |
5050 |
27~40 |
- |
5~7 |
定额价格:摊销量×单价=2.029吨×5050元/吨=1.025万元,摊销量=[一次使用量×9(1-残值率)]÷耐用期×一次使用期=[67.635×(1-10%)]÷180×6=2.029吨。
定额价格与租赁价格相差6.087万元-1.025万元=5.062万元。
差异原因分析:一是定额价格按企业自有周转材料的摊销量计算,租赁价格按具体工程的一次使用量计算,两者计算口径不同:二是租赁价格中已经考虑了租赁企业合理的管理费和利润。
1.2 机械使用费
计价定额中机械台班消耗量是以《劳动定额》为依据计算的;机械台班单价是以国家规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内容为依据,以《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为基础,对机上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其他费用进行换价编制的。机械使用费包括台班折1日费,台班大修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机上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及其它费用。而机械租赁费则是根据施工对象、施工工艺差别,根据需求情况由市场形成的。
本文就部分机械计价定额台班价与市场租赁价作比较分析(见表2)。
表2 部分机械计价之定额台班价与市场租赁价对比
项目 |
机械名称 | ||
塔式起重机 500kNm |
自卸汽车10t |
搅拌机 | |
市场 租赁价 |
666.67元/天 |
180元/小时 (1440元/天) |
38元/天 |
定额 台班价 |
337.89元/台班 |
570.17元/台班 |
22.68元/台班 |
从表2不难看出,机械的市场租赁价普遍高于计价定额的台班价。究其原因:一是租赁公司在定额台班单价基础上增加了租赁企业合理的管理费和利润;二是根据调查,租赁机械的耐用总台班均低于国家有关规定。
如果工程项目实行两班作业的话,两者价格趋于接近:如果工程项目实行三班作业(特殊情况),市场租赁价就会低于预算定额的台班价。实际情况是大多数工程是一班作业,少数工程两班作业,三班作业的情况基本没有。因此租赁机械成本亏损的隐患依然存在。
1.3 计价定额编制规则与企业运行模式不统一的差异
计价定额中的要素价格与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口径不同。例如:定额机械台班单价与相应的市场租赁价格口径不同;定额规定的周转材料的费用与市场和赁价格的计算口径不同;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单价的组成内容和计算方法也不同。
出现上述差异的原因:计价定额确定工程价值的规则,是把建筑业企业作为一个经营、管理、运作的整体来考虑的,所有的周转材料、施工机械及生产工人均按企业自有考虑。而实际工程的价值是由建筑业企业、劳务公司、租赁公司共同完成的,其周转材料、施工机械、生产工人基本上都是通过企业自备加社会租赁实现的。因此计价定额确定的建设工程理论价格,与市场形成的建设工程实际价值必然存在差异,不可能一一对应。
2 控制差异的建议
2.1 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使计价定额价格与市场价格有机结合,统一周转材料摊销次数和机械设备折旧年限等技术经济参数,及时补充缺项的周转材料和机械设备,保证计价定额相应部分与市场租赁价格的计算口径一致,并对当前使用较多的旋挖钻机等机械设备的折旧年限、耐用总台班和残值率及混凝土构件使用较多的竹胶板、胶合板模板等的摊销次数给予统一规定,使之既满足当前施工的需要,又能符合低碳经济的要求。同时,定期发布周转材料及机械设备租赁的指导价,供企业在实际计价中参考,使计价定额既具有灵活性、又具有宏观指导性。
2.2 合理选择,控制成本
建筑企业应自备一部分常用的周转材料和年利用率达到6 %以上的施工机械,降低租赁价格造成的亏损风险。在任务量不太饱满的情况下,还可以将自有机械和周转材料向外租赁,由企业自用变为社会租赁,不仅提高机械和周转材料的使用率,而且提高耐用总台班和周转次数,降低机械台班费和周转料具费,摊薄成本。企业选择市场租赁时,应加大成本核算的力度,科学分析和理性对待市场人工单价、周转材料和施工机械的租赁价格与计价定额取定价的差异,在保本或略有盈余的情况下,方可考虑社会租赁。
通过讨论分析可以看出,计价定额与市场的不适应性依然存在。为充分发挥计价定额在建设工程计价中的作用,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有关部门在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同时,应当把企业定额的普及推广作为补充不口完善计价体系的重要内容,使计价定额更好地发挥适应市场、指导市场、服务市场、规范市场的作用。